第14章 捕头沈俊(2 / 2)

他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竟然会有人连县太爷都不怕。

这位林明之当真是好魄力,若是换了别的老爷,恐怕此时早就已经吓破胆了,连吼带骂的将自己赶出宅子了。

沈俊将水壶放在地上,脸上不禁露出了一抹惨笑。

自己已经做好了流浪天涯的心理准备。

但他却强行将自己留下,给了自己一个家吗……

抬头,看向天上的明月,他眼中泪水打转。

这份大恩,感觉很难还清了。

林明之回到屋子里面,并没有第一时间上床,而是走到桌子前面喝水。

他在得知了沈俊的身世之后,还选择将其留下,这并不是林明之一时冲动或是心疼那三十两银子而作出的决定。

而是他觉得,这突如其来的盗贼似乎并不像他说的那样。

从沈俊的逻辑里,那个县令一直百般责难他,让他臭了名声,让他失去工作,最后甚至让他家破人亡。

现在又派人来偷东西,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警告。

但其实,仔细想来,便可以发现其中的逻辑不通。

首先,一个县令,派人来其他县的地盘来偷东西,这事听起来有些离谱。

县令在本地是土皇帝,但是在别的地方可就不是了。

他的手应该很难伸这么长。

虽然,他之前也曾到他家勾引他的父亲去赌博,但是,一介县令,非要用偷窃的手段?

他不觉得掉价吗?

他完全可以来找自己聊,让自己对他残忍一些。

甚至说提出,让自己杀了他,也是有可能的。

他没这么做,而是派人来偷东西?

再有一点,一般来说,卖身对人来说,就已经代表着这个人的一辈子都毁了,今后的日子就全是苦难和劳作没有幸福。

在这种情况下,那县令还派人?

这个县令到底是有多么小心眼?

天大的罪过,到卖身这一步也就该打住了。

林明之倒是觉得,这次盗窃,应该是和他没有什么关系的。

或许是陈家父子又给自己找的事情。

毕竟陈家父子是知道自己拿到了一笔钱的。

这小偷目的很纯粹,他就是为了偷钱而来的。

前因后果更加吻合。

自己不光不能怪沈俊招来霉运,甚至还得感谢他。

若不是他那超高的警觉和麻利的身手,说不定小偷真就得手了。

他手里的这一百二十多两银子,可是他的初始资金。

若是真的被偷了,那他不说是一蹶不振,至少也要很久才能恢复元气。

虽然沈俊身上确实有一些麻烦。

但那些麻烦,大多集中在隔壁县,自己只要不去隔壁县便是。

不去隔壁县,那县令便管不到自己头上。

再者说,他身上麻烦多,自己身上的麻烦也不少。

陈家的敌对背后也有官府的影子。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林明之端起水杯,痛饮一杯,随后嘴角露出笑容。

这沈俊,终于是和自己说了实话。

此人可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