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美玲捏灭了烟,看向安德森。
可却透过他的脸,身为混血儿,而且混得很好的那种,他身材高大,面孔既有西方的深邃,也有东方的柔和,神似好莱坞明星尊龙。
当初挑助理的时候,她还很年轻,才到英国学法律,还对爱情有憧憬。
乍闻宁秉宇与女明星的绯闻,给他打电话闹了两场,他温言细语安慰,如纵容幼妹,却并未解释绯闻。
电话刚挂,妈咪便来了电话,教她怎么当一个豪门继承人的“未婚妻”——安全和不怀孕的前提下,各玩各的。
她才明白,原来那个她从小就爱慕的男人,娶她不过为了对查家的承诺,为了家族。
愤怒之下,她干脆让人专门去英美顶尖知名高校里按脸挑助理,开出年薪堪比华尔街高管。
然后就有了牛津毕业的安德森常伴左右。
她以为这样可以气到宁秉宇,谁知道他嘱咐她上学要开心点。
她看着他身边又换女伴的新闻,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会疼她、宠爱她,和她上床,但不爱她。
可豪门继承人哪里有那么多的心思分在情爱上,女人和下属一样,是拿来用的,又不是狗血小说。
那天晚上,她把安德森留在了自己卧室里。
她以为自己的情绪只会为宁秉宇起伏,可现在她莫名其妙地竟对那个拥有兽一样冰冷漂亮眼睛的陌生男人心跳。
她很清楚,那么短时间,并不足以让她对一个近乎陌生的男人有“爱情”这种东西。
那种情绪又叫什么呢?见色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