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芒闪烁间。
趴在妻子身上的胡奴瞬间人头落地。
他在焦急脱裤子的双手,居然在意识的惯性下,依然解着自己的裤腰带。
另外四个胡奴,看到这一幕,这才惊觉有人冲进来了。
“一帮畜生!”杨冠军看到这一幕,怒到了极致。
他疯狂的挥舞着手中的陌刀,将那四个匆忙应战的胡奴,砍成了一堆难以凑齐的零件。
“娘子!”丈夫大声呼叫,疯狂的挣扎着。
两个胡奴的尸体压在他的身上,沉重无比,一时间他根本挣不脱。
杨冠军从旁边抓来了一张被子,盖在了妻子的身上。
“相公!”妻子满脸都是泪花,抱着被子就扑向了自己的丈夫。
杨冠军走过去,轻松将两个胡奴的尸体丢到了一旁。
丈夫起身的第一时间,就是抱住了妻儿,看到妻儿没事之后,一家四口,抱在一起失声痛哭。
看到这一幕,杨冠军心中百感交集。
这次幸亏他来的比较及时,不然又要有一个家庭彻底破碎了。
城中多少百姓,没有这一家的好运气。
“城中太乱了,是继续躲在这里,还是逃出去,你们自己决定吧!”杨冠军喘着粗气说。
“将军!求您带我杀敌吧!我要把这些畜生,全部砍死!”丈夫满脸热泪,跪下来给杨冠军磕头道。
身逢乱世,拿着锄头是没办法保护家人的。
杨冠军嘴角上扬着,他解下了自己的横刀,送到了丈夫的面前,“你叫什么名字?”
“回将军的话,草民郑云本。”郑云本磕头道。
“拿着我的佩刀,等我们拿回于离城,你要是还活着,就带着佩刀来见我!”杨冠军很欣赏这种有勇气的人。
陷阵团的兄弟,一开始也是拿着锄头的农民,现在要变成了可以杀穿胡奴的精锐。
战斗能力,可以训练,但有没有骨气,这跟是天生的。
“记住,我叫杨冠军,来找我的时候,报上我的姓名。”
“多谢将军救命之恩!”一家四口跪在地上,磕头感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