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大皇女已经没事了。”轩辕夙跑着进来:“我从宫主那里听说的。好像宫主给了大皇女很多东西。”
连云起一愣,起身去见明初陌,明初陌正被鱼之亦盯着喝药,见连云起过来,有些不自在的把药碗放下。
连云起闻到空气中苦涩的药味一愣:“老师,您身体有恙?”
“没有啊,这是调理身体的补药,你来不来一口?”明初陌笑着给鱼之亦使眼色,让鱼之亦把药碗撤下。
鱼之亦没办法叹口气,在一旁默默地收拾药碗下去。
连云起听明初陌说让她也喝一点,当即惊恐的摆手:“算了。我身体强壮,就不需要补药了。”说完又有一点忐忑与紧张:“我听说,老师你赏赐了些东西给大皇女,谢谢老师为我操心了。”
“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对方来到明都定居,所以为了表示欢迎,我才送东西的。”明初陌眼也不眨说着谎话。大皇女那种人怎么会在哪里定居,哪里有美人她就跑了:“你是在担心昨天的事么?大夫说她已经没事了,还烫了个时髦的卷发。你说我烫卷发好不好看?会不会显得不端庄,不符合我的人设与身份?”
连云起被明初陌的话勾着走:“什么端庄不端庄?谁说卷发不端庄的。老师也可以追求美丽,要不然就试试卷发吧?我想,一定很好看。”
明初陌笑了:“等我有空就试试。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跟我去郊游么?要不,我们多去几天?明都郊外别院之前被废石弄乱的天然温泉被清理干净了,我们可以去玩玩的。”
连云起也想散散心,两人又说了一些关于郊游的话。
晚上,宫人把稿子送了回来:“主编让我给你的,连大人。”
随着稿子来的还有主编的回执:这种女主角没有半点正能量,像个婊砸。读者是不会喜欢的。文笔还行,建议阅读下时下最热的小说,找找热点。男女主角必须是有正能量的人。
连云起握着回执倒在了床上。看着屋顶,眼泪汹涌。她不想写热点,不想写时下读者喜欢的小说。她知道那些甜蜜蜜的情节是多么的温暖人心,她知道有着正能量的男女主角相爱是一种糖。但,真的甜不起来。
一个人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见过最正能量东西是太阳的人,哪怕写得出想象中的一点甜蜜,但还是没办法从头甜到尾。
就算写出来了,她也没办法说服自己相信。自己创造的乌托邦连自己都不喜欢,那真的是乌托邦么?
爽文说白了就是满足读者的一切幻想,可是爽过了真的会信小说里的事么,那不过是看个高兴罢了?有苦有甜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模样。不那么讨喜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旅程。
她只想写自己想写的故事。
她只想喜欢自己想爱的人。
她只想出息,学会坚强,止住这泛滥的眼泪。
出版社不允许。
这个世界不允许。
自己的心不允许眼泪停下,叫嚣着哭瞎眼,让浑身都陪它难受。
镜孤白举着剑从窗户路过,透过窗户看到连云起窝在床上,露出了嗜血的笑容。灯光在镜孤白的眼里折射出妖冶的光,就像外围森林里以血肉为食的魔兽。
她是谁?剑道第一人。谁敢拒绝她?谁能拒绝她?现在魔王都不会明着拒绝她的要求。
偏偏,连云起敢。
那封她欢喜着打开的“情书”是封分手信。头天晚上刚刚确定关系,第二天一早就被甩了,呵呵。
说是她死缠烂打上去的被人家看不起,给甩了还有个说法。明明就是连云起先凑过来的,现在如她所愿了,却又来分手。干什么?玩她么?
她镜孤白长了一张好欺负的脸?
魔王说糖吃多了会软弱原来是真的。她不过就尝了几口连云起带给她的滋味,就被捅了一刀。
叔叔可以忍,婶婶都不能忍。气炸了,心态崩了,比排位十连跪还难受,绝不原谅!
所以,她让桓景同一个人找个地方住下,自己举刀来杀渣女。
再见了,连云起。
神族培养人连云起卒于新历1660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