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必然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
蓝星上的短视频平台想管控吗?当然想,做梦都想!
可是那些网红都是个体户,你可以在出问题后惩罚他,但是在前端怎么管控?
所以,在已经知道现在成立MCN机构一定能盈利,网红一定能卖货的前提下,为什么林曦不自己做这一块呢?
在全国各地成立找货、卖货、网红孵化一体化的公司,既能把控优质货源,又能规范网红行为,还能多出一大块能盈利的优质资产,何乐而不为?
毫无疑问,前世那些短视频公司,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网红带货那么挣钱,也一定会这么干的——没看到后来大批的网红带货公司,就是短视频公司的员工出来后自己搞的么?
而这带来的好处,远不是挣多少钱的问题。
网红签到快音旗下后,他们可以继续赚大钱,但是你是我员工,你要是敢卖假冒伪劣,敢在网上骂人、故意制造冲突带偏小朋友,我就把你雪藏。
而且事先签订竞业协议,就算你离职,三年内也别想跳槽到别的公司。
网红的凋谢是很快的,任你再红,三年雪藏下来也基本销声匿迹了。
这就有点经纪公司的艺人管理那套了。
但肯定管用。
林曦要的,是快音商城的声誉,是可持续发展的道理,以及作为一家企业起码的良心。
有人说了,万一音浪那头,没有这些限制,那带货主播不都跑他那里去了?
对此林曦表示,爱去就去吧。
短视频网红,依赖的是平台的流量。
未来的快音,流量必然是音浪不能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