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红,也做不成了。
木然地沉默了会儿,她忽然想起一件事,终于又活泛了些,连忙问:“那王总,我那一百二十万的签字费可以给我打过来了吗?我现在什么都没了,我需要这笔钱救救急啊!你知道吗?快音现在要起诉我,我要去找律师啊!没钱我怎么跟他们打官司?”
钱,现在对她来说的确很重要。
别看这段时间她赚了四五十万,但因为来钱太快,她花钱同样快,现在身上也就剩下两三万块钱了。
这点钱,请律师都不够!
而且都说由奢入俭难,她已经渐渐沉迷这种生活了,根本无法自拔。
要是接下去做不了网红,那就肯定赚不了快钱了啊——难道再回去坐台?800一次那钱也不好挣啊,再说现在那么多人讨厌她,估计一出台就会被拍照上传各种嘲笑,然后警察就到了啊,请问哪个场子敢收容她?
所以,她想的是,得赶紧把那120万拿回来再说!
然而王大江又笑了。
“你再去看看合同,里面是不是有个条款,叫‘考察期条款’。那里写了,合同签约后三个月内,为签约网络艺人考察期。期间艺人如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以及发表不当言论、损毁公司名誉等情况,即刻解除合同。”
这下,谢红娜瞪大了眼睛,发疯似的摇起了头。
“不、不是的!我发表的那些,都是你们让我说的啊!王总,做事要凭良心啊,你们用我的时候各种忽悠我,现在我出事了,就一脚把我踢开......”
谢红娜终于开始跟人家“讲良心”了,她好像忘了,当初她朝真心喜欢她的姜至鹏“开枪”时没想过良心,朝一手捧红她的快音泼脏水时没想过良心。
甚至在听到姜至鹏自杀的消息后,她冷笑着,也没有摸过良心在哪。
现在,她想讲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