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骁永远是队里的主心骨,只有他在,大家才有方向。
沈骁来到总控室,值班人员站起来,对沈骁敬了个礼:
“沈队。”
沈骁点点头,坐了下来,手指娴熟地敲击了两下键盘。
值班的是两个刚来没多久的小年轻,他们忍不住偷偷观察沈骁。
这个部里最有名的刑警,听说曾经以一己之力捣毁东南亚的一个大型犯罪集团,体内到现在还留着四五个子弹。
沈骁一头短发,眉眼凌厉,是很有杀伤力的俊。
但是左脸上从额头到眼下的疤痕让这张俊脸多出一点煞气。
他往那边一站,便是从鲜血里淬炼出来的模样,笔挺的制服掩盖不了他身上的血腥气。
肩宽腿长,看上去一巴掌能打死一个成年男人。
下巴因为这几天的加班而多了点胡茬。
又野又俊,不分男女,任何人都是忍不住多看一眼的。
沈骁业务娴熟,五分钟便查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全部轨迹。
在看清楚那张小脸的时候,沈骁忍不住放大,仔仔细细看了看。
这小娃娃还真跟个洋娃娃似的。
小短腿跑在路上的时候,圆圆的小身子一扭一扭的,还探头探脑......
沈骁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虽然心中疑惑这个小娃娃和父亲还有殷甚是什么关系,但是他并不好奇。
手指动了动,他将轨迹发给了殷甚,还不忘嘲讽了一下:
“殷总今天是吃错药了?”
殷甚出奇得没有骂他,反而回了了“谢了”。
沈骁收到消息的时候皱了皱眉,作出结论——
殷甚一定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