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伸手扯下裹着兵器的绸布,露出一把战刀,此刀直身,长刃,柄端有环,环上系带,刀鞘外形亦很质朴,汉军骑兵现在使用的都是这种战刀。
卫青疼爱外甥,送他一把战刀防身并不稀奇,不过刘彻眼亮目明,远远观察了两眼,便发现此刀柄端的两条飘荡下来的布带似乎是被什么弄脏了一样。
“刀上的带子脏了,怎么不换一条?”
霍去病抱紧自己的刀,语气平静地拒绝:“不换,这样挺好。”
刘彻非常不解,卫青是个细心的人,按理说带子脏了卫青不会注意不到,他送给外甥的军刀应该是整洁的,那这带子是霍去病弄脏的?既然弄脏了,为何非要不换呢?
主父偃在旁边捋着花白的胡子笑了笑,暗中提醒陛下道:“臣听说,士兵在使用这种刀的时候会将环上的带子系到手腕上,这样就算是不慎砍到了敌人的盔甲,刀也不会被磕飞脱手,只是杀过敌人之后,敌人的血流下来,容易弄脏带子。以环带上的污迹来看,臣斗胆猜测,此刀恐怕是斩杀过不少敌人。”
霍去病抬头怒视主父偃,多嘴的老头!
刘彻恍然大悟,他难以置信地望着霍去病,“这,这是你舅舅袭击龙城带的那把刀?”其实不止是龙城,马上战斗需要充分利用冲杀之力,刀比剑更合适,卫青在边郡买马的时候随身携带的也是这把刀。带子上的血,都是匈奴人的血,对于战士来说是荣誉,虽然割爱送给了外甥,卫青也没舍得换,霍去病自然更不舍得。
霍去病默默往后又退了三步。
刘彻那个气哦,“别退了,你舅舅亲手送给你的东西,朕可能会抢吗?你当朕是什么人了?”这臭小子再退都快退出殿外了。
天子一言九鼎,刘彻保证不抢,霍去病这才放心。他有些痴迷地低头注视着怀中之刀,这的确是汉军中随处可见的质朴的战刀,只是曾经执掌过它的人,为它增添上了不同的意义。
“舅舅跟我说,剑是仁者之器,刀是勇者之器,战士以带系腕,纵是身死,刀不离手。”他在家中考虑了三个月,他还是不喜欢做安享富贵的王孙公子,哪怕塞外没有干净的衣服,没有精美的食物,没有舒适的住所,可他还是向往生死战斗间的快意,他还是喜欢杀戮之刃。
舅舅是狡猾的,舅舅给他时间思考,却提前为他准备好了礼物。舅舅将龙城之刃赠给了他,而他,什么时候才能一睹那长天广地中的大漠苍月?
“陛下何时准我入军?”霍去病初生鹰枭一般的双目中熊熊燃烧着无尽的渴望。
刘彻与主父偃对视了一眼,主父偃微微一笑,“微臣先提前恭喜陛下与卫将军了。”
抓了一把白色棋子握在手中把玩,刘彻知道卫青其实舍不得让外甥参军,参加过战争的人,更清楚战争之苦,只是霍去病这小子,生下来便不是池中之物。
“建章骑或者期门军,都是年轻人,你选择一个。”
霍去病沉默了一会,吐出两个字:“北军。”
“放屁!你才十三!朕的北军不收小孩子!”
霍去病抱着战刀不再说话,除了北军,另外两个他都看不上眼。
“就期门军吧,”刘彻一锤定音,“在朕眼皮底下,朕有时间的时候,还可以教教你孙吴兵法。”
霍去病不屑道:“书简之上的方略有什么用,孙吴又没打过匈奴。”
什么意思?嫌弃他光会死兵法没有亲自打过仗是不是?刘彻气得把棋子摔回棋罐中,撸起袖子指着霍去病怒骂:“臭小子,你给朕过来,真当老子不敢打你是不是?”
……
霍去病不情不愿地加入期门军,过了几日,车骑将军卫青再次胜利的消息传回长安,经过前次的教训,卫青胜利之后还没回到雁门,便先将战果汇报回来。刘彻强压心头的喜悦,佯装镇定地看完战报,然后打开与战报一同送来的另一封卫青的亲笔上书。
收到卫青的亲笔上书,刘彻非常高兴。因为少年时经常被刘彻嘲讽写字难看,后来卫青的字虽然练得不错了,但除了必要的公文,卫青连奏书都很少给他写,毕竟平时两人经常见面,有什么事直接口述就可以。
打开竹简粗略扫了一眼,还挺多字,刘彻更加开心,然而读着读着,刘彻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凝固。
卫青在奏书上说,他在此次战斗中得知,匈奴老单于军臣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大好,他的弟弟伊稚斜觊觎王位,为了增加自己在匈奴中的威信,伊稚斜才屡次带兵入侵汉地。卫青担心自己一旦离开,伊稚斜还会重新杀回雁门,于是请求天子准许自己暂时驻守雁门,不回长安。
而且对于匈奴来说,经过一冬的寒雪,第二年的春天是匈奴战力最弱的时节,趁此匈奴内部不稳之际,卫青有意明年春天再击匈奴。当然,具体的计划还要遵照陛下的指示。
卫青的请求很正当,刘彻不得不同意。卫青对他的忠心他毫不怀疑,就算卫青领兵在外驻守他也并无担心之处。刘彻只是有点郁闷,毕竟同意了这件事就意味着——他想要见到卫青,就只能等明年的春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