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口顶在了黑人的脑袋上,一下一下接连扣动扳机。
他的左手平伸,指着翰尔斯和其他刚才闹哄哄的那些人。
打一枪,他就虚点一个人的人头!
被他点到的人,都是刚才叫的最大声的。
好像他的手指就是枪口,点一下就会打出一发子弹似的!
他开了五枪,点了五下。
脚边的黑人,脑袋已经被打烂!
让翰尔斯手脚冰凉,不敢有丝毫违逆的,不只是这个人的心狠。
就这样单发,一枪一枪打烂一个人的脑袋,眼睛都不眨一下!
更可怕的是,他单手持枪,不断开枪。
可是枪口却像是没有后座力,始终顶在黑人的头上!
这种压枪手段,就算是曾经加入过海军陆战队的他,都不可能做到!
陈心安把还在滴血的步枪丢给了曾海。
眼睛看着那帮老外,用手指着他们骂道:“想想你们在今天之前,在这个地方,过的是什么日子!
你们一个个的,是什么样子!
比狗还要听话,比兔子还要温顺!
我们华夏人为你们打开了门,拿到了枪。
你们就开始觉得自己站起来了,是个人了?
没有老子,你们狗都不是!
这仗还没有打完,就想着不受指挥,在我面前炫耀功绩?
你们有一个算一个,哪个配?
想走可以,枪留下,人滚蛋!”
东山哥把陈心安的话翻译给所有人听。
全场几千人鸦雀无声。
陈心安歪着头看着翰尔斯。
吓得他直接单膝跪在了地上,低着头对陈心安说道:
“我愿意听从您的指挥!永不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