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莫羽的手向对面的莫白一挥,莫白毫无反应的啃着面前的烤鱼。
“我偷,偷窃,偷窃,偷窃……”莫羽终于放下有些酸的手,该死,果然行不通吗……
这是莫羽学到的新技能,用钱学到的,就在“冒险者公会”里,只要付钱就可以学到一些生活技能,不要问我为什么“偷窃”算是生活技能……反正有就是了。
但在公会里最多能把“偷窃”这个技能学习到LV10,这可花了莫羽三十枚银币哪。
现在莫羽明白为啥自己掏钱学这个技能的时候旁边的人都是一副看傻子的表情,这技能的成功率太低了啊,简直的令人发指。
回来之后莫羽用莫白做了老半天的实验,结果发现用个一百次可能才能成功一次,而且偷到的全是没用玩意,连一分钱都偷不到,这钱算是白花了……早知道还不如买点其他实用的技能哪。
当然这会的莫羽看起来比之前好多了,有了一身简单的皮甲,腰上也挂了一把匕首,其实一般冒险者应该用剑才对,但莫羽不会啊……
莫羽是不理解为啥那些穿越者到了异世界之后无师自通的就能用剑了,反正自己是完全不会的,拿着都觉得沉,毕竟只是一只史莱姆,虽然“拟态”的等级上升了,现在差不多能发挥普通人类三成的力量,但用剑还是不现实,远不如一把锋利的匕首来的好用。
这所有的装备都是找奴隶商人托尔斯买的,虽然托尔斯不是做装备生意的,但这种举手之劳的小事他还是愿意帮忙的,这就是精明的商人啊。
这一身装备除了匕首还算值钱,花了整整一枚金币,是材质非常好的匕首了,其他东西并不值钱。
经过前半个月的冒险,莫羽倒是掌握了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眼前这种果实就是可以烤来吃的,莫羽用手上的石棍把火堆中烤的焦黑的果实拨出来砸开,露出里面散发着香气的果实。
粉红史莱姆从莫羽肩上溜下来吃着果实,散发着愉快的气息。
粉红史莱姆总算在吞掉“龙蛋”之后一周清醒过来了,不过和之前还是没什么变化,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至于莫羽用的烧火棍,不用说,就是“达摩克里斯之剑”了,说起这把剑莫羽就抱怨,整个就一石头啊,一点用出都没有,自己还要天天背着跑来跑去,锻炼身体的吗!
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非常硬,不会折断,放在火上烤也不会坏,甚至连一层焦黑都没有,做烧火棍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只是不知道如果魔界那些人知道莫羽拿这“达摩克里斯之剑”做烧火棍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啊……
“好香好香……”
一个人影从黑暗中出现,嗯,大晚上还会跑来这里的,不用说也知道会是谁了,米勒留着涎水出现了,恬不知耻的把手伸向火堆旁的烤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