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麻烦事很快上门了。
一轻局局长常山召集唐平去开会,讨论一件大事。
东风服装厂分红!
东风服装厂全年利润高达两千万,竟然要全部拿出来分红!
唐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扭头望向了主位上的常山。
这么离谱的分红,常山怎么敢同意的?
无论远近公私合股模式,都没有这样的分红方式!
远到五十年代公私合营时期,股东每年也只能拿股本的5%作为分红,分完20年截止。
近到八十年代的承包制,基本内容是包上缴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必须完成上述内容后,剩余的利润才能提留部分作为分红。
绝对不允许承包人或者股东分掉企业的全部利润!
这不叫分红!
这是贪污国有资产!
唐平要是敢答应的话,就算躲过83年严打也躲不过日后的大清算!
常山心虚地低头看文件,不敢面对唐平的目光。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唐平立刻提出了反对意见:“还有一个股东汪大华不在,只有我们两方讨论分红的事情,这不符合规定吧?”
汪大华只要不是傻子,同样不敢答应这件事。
贪污国有资产近千万,百分百掉脑袋。
除非他拿了这笔钱就跑路,永远不要回来!
坐在对面的刁得益笑呵呵地拿出一份文件:“这是汪大华的委托书,由我代替他行使大股东权利!”
卧槽!
这怎么可能?
分红这么大的事情,汪大华怎么可能委托他?
唐平皱着眉头接过委托书,仔细看了下签名。
没错!
确实是汪大华签的字!
蚯蚓爬的一样扭曲,还特别用力都要划破纸张。
只是这份委托书内容有问题!
“刁厂长,这份委托书只是委托你代行管理职责吧?”
“上面之字未提分红的事情,更没有说让你代为决定!”
“这么大的事情,你确定你能代他做主?”
……
“当然!”
刁得益斩钉截铁地回答道:“他当着常局的面说过,将厂里事情全交给我负责,他等着分钱就行,是吧,常局?”
常山点头做起了证明:“没错,汪大华确实是这样说的!”
唐平更加诧异了!
这么大的事情,摆明了违反承包规定,常山怎么敢出面证明的?
一旦事发的话,他这个局长铁定完蛋!
难道他们又要给自己下套,故意坑自己?
两千万的利润,汪大华和唐平一共占四成,算下来是八百万。
汪大华又占其中六成,分走四百八十万。
唐平占四成,分走三百二十万!
这可是1982年的三百二十万,至少相当于后世三个亿!
一旦认定是贪污国有资产的话,唐平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