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封阳进城后,主帅和副将等人先去了一处行馆休整一番。
宫里的人早就在此等候,亲自送上了进宫赴宴的新衣服。
另一边的丫鬟婆子负责给莫易念梳妆打扮,卫缨则习以为常地侍候封阳解下战袍,将他一身厚重的盔甲小心收起。
等再次回到房中的时候,封阳已经换上了一身玄色鎏金祥云纹的衣衫,高大威武的身形陡然多了几丝温和的气质。
纵然有一道贯穿大半张脸的疤痕,依旧不能阻止卫缨觉得他英武不凡。
封阳侧着身子,正低头认真仔细地擦拭着什么。
卫缨打趣道:“难怪常言道,人靠衣装马靠鞍,新衣裳一换,我都快认不出大哥了,此番回来定能说上一门好亲事。”
封阳闻言转过身来,卫缨看清了他手中的东西。
果然又是那把从不离身的镶红宝石匕首。
这匕首很早以前就被他带在身边了,虽是旧物,却被擦拭的精致崭新,连匕身都隐约闪着美轮美奂的紫光,可见主人对其的心爱程度。
明明封阳最擅长的是弓箭,可卫缨在军营里的时候,却多次见过他不辞辛苦地费劲弄来奢侈的牛油,只为保养这把匕首。
这把小巧的匕首在危急关头救过封阳很多次,同样也救过她的命。
后来,卫缨从他其余亲卫口中,偶然得知了这把匕首的来历。
“你就别打趣我了,我可不敢指望京城里的闺秀们能看得上我这糙人,况且,我现在也不打算成什么亲。”
封阳笑了笑,将匕首收入鞘中别在腰间,而后转身打开行李箱子翻找起来。
卫缨不免走神,不打算成亲……是因为心上人已经成亲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