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任砚来看她,她还是努力的挤出一抹笑,说她很好。
“我看,你还是不要在夜总会做了。”任砚说。
阿蝶心口一慌,抓紧了他的胳膊,“老板,你不要赶我走,我会好好干的。”
“来夜总会消遣的人,你应付不了,我觉得,你还是回家吧。”
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不应该困在这方寸之地。
她可以去上学,可以去学一门手艺,而不在这种地方,过余生。
“我没有家了,老板,自从你买下我,你就是我唯一的家人了,你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阿蝶的眼里全是泪光。
任砚看的于心不忍,但他实在没有更好的地方,安置她。
“我无法留你了。”
“老板,我去你家好不好?我可以照顾你,伺候你,我会干活,我可以当佣人,只要你不赶我走,只要你别不要我,我做什么都行。”
阿蝶对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
任砚一直认为这种依赖,是因为他对她的救赎。
季烟火去了国外,偶尔糯宝会过来,她或许可以帮着带带孩子。
这两年内。
如果阿蝶愿意,就留她在家里,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如果哪天,她不愿意做了,就离开,他绝不强求。
“当佣人很累,而且薪资也不高,你确定吗?”
阿蝶迫不及待的点头,“我愿意,我不在乎赚多少钱,只要能伺候你,我就很开心。”
在夜总会这些日子,她过的很充实,青姐待她很好,可她总是有隐隐的失落感。
因为她见不到他,以后,她成了他家的下人,她就可以天天见到他了。
阿蝶的唇角,是恬淡又满足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