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七章 足以服众的证据(2 / 2)

陆锵突然看向陆四,凌厉的目光紧紧的盯着他,意有所指。

陆四被他看得心虚,目光不自觉的躲闪,然而一想到家产,胆子又大了起来。

“别想转移话题,你患了心疾,这是事实。”

陆四气急败坏的开口。

“但我不认你们的指控。”陆锵毫不犹豫道,“除非你们拿出确凿的证据,否则别想往我身上泼脏水,给我扣罪名。”

府尹也觉得“心疾”一说不足以成为证据,再加上世家大族手足相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可不想稀里糊涂的成为工具人。

他想了一想,看向陆四,耐着性子道:“单凭这一点确实不能说明问题,这样好了,不如就让他们兄弟两人滴血认亲如何?”

滴血认亲?

这个说法一经提出来就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毕竟确实没有其他比这更加可靠的依据了。

“我同意滴血认亲。”

此时的陆锵终于不再找借口推脱,但却轮到陆四的心里没底了。

万一血液相融,他岂不是成出头鸟了?

他迅速而又果断的看向陆翊,故意拔高声量,就怕别人听不到——

“翊儿,这件事是你挑起的,是否滴血认亲还是由你来拿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