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惨白的灯光落在燕归棱角分明的脸上,打下一层明明灭灭的光影。
林玥发现男人这种生物很神奇。
年轻时的他很酷很能打,但不是第一眼帅哥。
十四年后的他,历经岁月沉淀,反而散发出一种迷人的味道。
年轻时过于冷硬的五官,也仿佛被岁月镀了一层金,越看越英俊。
她盯着他的侧脸,他的脖颈,他的喉结,他骨节分明的大手,发现她对着他,仍会心动。
是的,四十岁的心脏竟然还能生出二十岁的悸动。
太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她有些羞耻。
林玥按捺住悸动,用幽怨的口吻说:“小夕出事后,你受了重伤,但是你的伤会好,伤好了,为什么不来找我?你猜不到我当时有多痛苦吗?”
燕归道:“厉爵经常进出你的住处,我以为你们已经在一起。”
“你......你就那么不相信我?我如果能和他在一起,为什么当时不直接跟他订婚,选择和你生孩子?”
“当时小夕去世,我心灰意冷,以为你已经后悔跟我在一起,觉得和厉爵更合适。”
林玥想掐他。
怪谁呢?
怪父亲太狡猾,怪厉爵太狠毒,也怪当年他们都太年轻。
年轻的感情又脆又硬,经不起太多的考验,被人略施手段,便轰然截断。
车子沉默地行驶。
漫长时间后,进了城。
燕归朝林玥先前住的小别墅方向开去。
那是十四年前,他和她曾经的爱巢。
以前去那儿像回家,如今心情复杂。
车子开到别墅面前,燕归停好车下车,绕到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
林玥往外伸出一只脚。
白皙秀美的脚,穿在漂亮的高跟鞋里。
她一直都是个爱美的娇小姐,现在变成爱美的美妇人,哪怕去报仇,也要穿着高跟鞋。
燕归伸出手,让她扶一把,防止摔倒。
林玥扶了一下,双脚踩到地上后,该松开的,却没松。
她抓住了那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