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同时开口,显然不想再继续追逐。
“我绝对没有看错!”
被称作程兄的俊朗男子坚定的摇头。
尽管那道身影一闪而逝,他却可以肯定百分之百就是血麋鹿,而且还是一只幼崽。
抓到它,顺藤摸瓜有可能找到他的老巢。
一想到血麋鹿的价值,程夜浑身便不由地颤抖起来。
那是发自心底的兴奋。
什么祖魔传承,远不及血麋鹿的万一!
血麋鹿虽然没有被封为神兽,但浑身上下全是宝。
它的血,可以解世间奇毒。
它的肉,食之能够延年益寿。
它的角,炼制成丹提升神魂强度。
要知道修者提升境界,只要体内能量达到一定的量就可以,但是神魂却不同。
达到无虚、无妄之后,便进入缓慢增长的阶段。
这个阶段持续性很长,就仿佛已经到了神魂极限。
但只要度过这个阶段,便会破而后立,化茧成蝶,进入新的天地。
无极境!
魔界、乃至整个中界,也没有人能达到这个境界。
即便是公认的中界第一人——赢幻,神魂也没有达到无极境。
程夜眼中光芒越来越亮。
倘若能抓到血麋鹿,不出三五年有可能超越赢幻,成为中界第一人!
“程兄,咱们已经找了两天,我看还是算了吧。”
“你们不相信我?”
程夜现在已经上了头,听到质疑让他一阵恼火。
“既然你们不信,那咱们就分开吧,我自己去找!”
说着,一甩衣袖,转身就走。
其他三人面面相觑,血麋鹿的好处他们自然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