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休这一刀砍下去,就像是陨石撞鸡蛋,整个城堡的地宛如地震般动乱,无数断木冲天而起,似一场惊艳的大雨。

“没砍中?”

“血池?”

方休狰狞笑了。

躲!

接着躲!

老子看你能躲到哪一天!

紧跟着,凭借胸腔里燃烧的怒火,方休就像是一个永不熄灭的机器,不断疯狂挥舞手中剑刃,死死咬在弗利萨血池身后。

此时此刻,弗利萨的心情也像是吃了一坨翔一样难受。

他也想反打方休。

可关键是,现在只要取消血池,恢复肉体身躯,就绝对要吃方休狠狠一刀。

看方休这种疯狂程度和力量强度,弗利萨真不愿意冒这个险。

其实血族最强的地方,就在于肉体,只要不死亡,不管受多重的伤,哪怕是只剩下一颗连接着心脏的脑袋,都能很快痊愈。

想要血族死亡。

就得使用一系列繁琐的办法。

第一种,用橡木刺穿血族的心脏,然后割下脑袋,还得把尸体烧毁,之后把骨灰撒在十字路口。

第二种,用银剑刺穿心脏,破坏脑袋。

第三种,趁血族沉睡之时,将他偷出来放在太阳下,就能将其慢慢烧死。

因此,当亲眼目睹方休用战刀刺穿水银瓶,将慢慢一瓶水银附魔在刀刃上后,弗利萨就不愿意冒险,万一脱离血池状态,刚刚好被方休刺穿了心脏,那不是凉了?

拖呗。

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弗利萨保持着血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