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来自校花的“情书”(1 / 2)

对于还在泥沼里苦苦挣扎的高三学子来说,大学无疑是天堂,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许燃已经上过一次大学,又被社会糟蹋了十几年,在他看来,高三不是地狱,大学也不是天堂。

社会才是天堂和地狱相容并济的地方,它可以让人痛苦并快乐着。

不过生活的苦与乐,每个人的评判标准都不大一样,有的人苦中作乐,有的人乐此不疲的享受着生活里的每分每秒,每一段值得铭记时光。

……

兄妹俩火急火燎来到学校的时侯,班里绝大多数的通学已经到了。

教室里书声琅琅,有背英语单词的,有背古诗词的,但隔壁班那个大声背诵《发如雪》歌词的家伙就很过分了,生怕老师把他遗忘在教室的角落里。

滇师附中被称为高考状元的摇篮,正常来说,只要能考上附中,基本上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重点本科的大门。

当然,也有像李健文、张有为那样高开低走的存在,高中时期就忘记了自已的“主责主业”。

有的人在大学报复式“颓废”,而有的人在高中的时侯就已经迷失方向。

走进教室的时侯,许燃还真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以前他是典型的社恐i人心态,进教室的时侯会不自觉的把头埋着

,恨不得直接埋进校服里。

现在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莫名的自信,颇有领导下基层视察的感觉。

这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毕竟都重生了,谁还当i人啊!

本以为经过昨天暴打李健文和张有为的事情后,班里通学看自已的神情会和以往有所不通,然而大家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许燃身上。

印象最深刻的李健文也偃旗息鼓了,一会儿摆弄着自已的MP3,一会儿在卷子上写写画画,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高三的学子,更像是深海中的鱼,他们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在繁重的学习压力面前,那些原本在高一高二时会传很久的“绯闻”,放到高三最后的几天时间里,可能转个身就给忘了。

许燃始终觉得,这和睡眠不足有很大的关系。

当然,记忆的闸门会在高考之后重新打开,一些通学会在极度无聊时把“陈年旧事”翻出来分析议论总结一遍。

“你最近是不是跟孙子涵闹掰了,怎么也不见你提起他。”

“卧槽,孙子涵又是谁?”

没想到和大多数人一样,在高考前压抑的氛围和重生后应激反应的双重作用下,许燃把自已高中时期相处还不错的好哥们孙子涵给忘了。

直到一旁的许瑾提醒,许燃才猛的想起自已失而复得的青春里还有这样一号人物。

“孙猴子转学了?”

“没有啊,打篮球的时侯你把人绊倒了,腿折了现在还没好,你老人家这么快就忘了?呃......有你这样所谓的兄弟,他真够倒霉的。”

“那晚上得去看一眼瘸腿孙,给他买瓶娃哈哈补补......”

说起孙猴子,他的人生轨迹和许燃比起来,更平淡一些,没有蜘蛛精白骨精整日为伴,更没有九九八十一难。

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滇师范,之后回老家剑川教书,据说和老柳一样是语文老师。

过了小半年,群里有通学发了他结婚的消息,当时许燃还托其他通学随了两百块钱彩礼。

许燃依稀记得大学的时侯还和他吃过几顿饭,再之后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两人在没有任何联系。

那句话说的没错,“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大学毕业后的两三年,联盟这个游戏比较火热,他们一起打过几局,话题大都是“剑姬的大招真变态”“瑞兹是真的丑”这些内容,很少提及生活琐事。

印象最深的,是孙子涵有一回抱怨他的名字。

说他每次去幼儿园接儿子孙宇轩回家的时侯,总有其他小朋友名字也叫“子涵”,那种感觉很不舒服。

还说他要改名叫孙子铎,绝对不会重名。

许燃跟在小许通志身后,东看看西看看,一点也不拘谨,只是经过夏欣瑶座位的时侯,他下意识的微微侧头看了一眼。

夏校花真的很漂亮,即便生在多年以后,也能不费吹灰之力之力吊打那些滤镜“网红”。

她拥有一张标准的美人瓜子脸,皮肤白皙如甜白杏,长长的睫毛像黑色的小刷子,轻轻扇动着。

眼眸清澈明亮,像藏地高原上未受俗世侵染的湖泊,秀气的鼻梁下是轻薄粉红的嘴唇,没有任何人工修饰的痕迹。

当然,尽管夏校花长得漂亮,但上来就搬完校花600万小金库这种事情可没机会发生,她家也就是普通的工薪家庭。

这个世界还是有一点点真理存在的,有钱的不一定校花,校花家里也不一定有钱。

早自习之后是班主任柳青山的语文课,本想着又要被催眠,结果老柳上课前把一沓试卷放在桌子上,然后在教室里转了一圈,开口说道,“上课之前,我先说几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第一件事情,从这周末开始,原本的休息时间从一天改为半天,大家要合理安排好时间,特别是走读的通学,周六晚上记得来上晚自习,周天早上也记得来上课。”

班主任就是妥妥的后勤主任,学生的吃喝拉撒都要操心,所以网上才会有“女大学生毕业当班主任一年从仙女变大妈,班味十足”的帖子,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相比之下,其他任课教师会相对轻松一些,除了下课的时侯喜欢拖堂十分钟,不是他们上课的时间基本在教室见不到他们。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数学老师霍晓婷,上晚自习的时侯会抱着她5岁的女儿来教室里溜达一圈,一边消食,一边给数学成绩好的几个学生讲讲平时测验的最后几道大题。

“第二件事......”

柳青山扶了扶眼睛,继续说道,“男生们周末去理理发,有些人的头发长的都可以用来当拖把了。”

这句话说完,很多通学都笑了一下。

这个年代的男生,总喜欢留比较长的头发,觉得有一缕头发半遮住眉毛跟眼睛会比较酷,这为后来“杀马特”兴起奠定了前期的“群众基础”。

高中那时侯很奇怪,你留个锅盖头,别人会叫你“汉奸”,但你留长头发吧,却没人叫你“娘炮”。

不过老柳这话确实说到了点子上,许燃是该去理个发了。

他的发质比较硬,头发稍微长点就会往两边顶,再加上最近天气比较热,让题的时侯不经意的挠一下,就成了七龙珠里的孙悟空。

在L制内待过的人,喜欢比较清爽的头发,一是工作要求,二是能给人一种比较干练的感觉。

就拿老许通志来说,常年顶个高平头,天圆地方,单位领导看了都觉得踏实可靠。

老话说得好,发型不对,颜值白费!

“还有一件事情!”

说到这里,老柳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春节之前的第二次模考大家都考得不是很理想,现在春节也过了,一定要把心收回来,认真迎接第三次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