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试演?(1 / 2)

梁娇阴沉着脸,眼中情绪复杂。

有震惊、愤怒、屈辱、难过、与自嘲。

这是沈馨媛最喜欢的香水味,她与薄文砚在一起的时候家里常备。

梁娇是不喜欢用香的。

她出生贫民窟,整天能找到洗澡的地方都谢天谢地了,哪里还会记得喷香水?

梁娇不是做回了自己吗?

不久前还言之凿凿对薄文砚说,她要自由。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下意识买了一瓶白月光的香水放在床头。

闻着那窒息的玫瑰花味,梁娇终于不能再自欺欺人了。

包厢里薄文砚的模样在她脑中回放。

男人抱住她、不可一世地宣布,她是他的女人。

与薄文砚之前的回忆也接连潮水般涌来。

梁娇在十六岁的时候跟了薄文砚。

十六岁以前的她生活在贫民窟,母亲是站街女,父亲是赌棍酒鬼。

每天的日常就是跟野狗抢饭吃,以及为争睡觉的地盘大打出手、当街叫骂。

直到有一天,薄文砚无意看见了她。

靠着与薄文砚刚出国留学的白月光七分相似的脸蛋,梁娇进入豪门,换上新衣服吃干净的菜肴,还能读书、认字。

薄文砚给了梁娇新生,她不可能不会爱上他。

就算她知道,这“新生”建立在替身人偶上,也甘之如饴。

很快六年时间过去,也就是三年前,梁娇二十二岁。

那一年,薄文砚的白月光初恋,沈馨媛回国。

梁娇没想到,正主一回家,她这个假货就被退货。

她曾经以为,六年相依相偎,她与薄文砚是有感情的。

可是薄文砚结束合同时的冷漠告诉她,一切都是她想多了。

对于薄文砚来讲,梁娇就是个下贱的乞丐。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所以从那天起,梁娇走了,离开薄家另寻出路。

到现在,整整三年,她都没有再想起过薄文砚。

如果不是今天突然碰面,梁娇会以为自己永远脱离了那男人,薄文砚这辈子只会存在于她记忆之中。

可现在——

“……呵,我也是犯贱。”

梁娇没忍住骂了自己一句。

好吧,她承认,她对薄文砚骂得再厉害,装得再坚强,在看见薄文砚出现的那一瞬间,她开心过。

她……直到现在,还对那个男人心动。

梁娇抹了抹脸上不知何时流出的泪,长叹一口气。

“心动又有这么用?我是真的不要一点尊严了才会回去找他,我是人,不是狗!”

梁娇气愤喃喃。

“也不对啊,沈馨媛不是还在国内吗?他有正主天天快活,为什么要来找我?”

没人能猜得到薄大少的心思,梁娇也不明白。

但她知晓,那个男人绝对不会是来挽留她的。

“算了,不想了。”

就算要挽留,现在的梁娇不再是青春期的孩子,不可能会同意再当替身。

她找来拖把收拾地面,把香水瓶全都打包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