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锋没好气的说道:“等下把兔子收拾一下,炖好了分一半给表姐家送过去。”
张家过了好几年苦日子,一家人都瘦得快不成人形了,必须得补充些营养。
他敢保证,张家肯定舍不得吃兔子,明天就会拿到镇上卖掉,换更多的粗粮回来。
所以,还不如顺着张凉的意思收下野兔,这样不仅免得张凉难堪,还能达到金锋的目的。
金锋猜得不错,当他和关晓柔俩人把米饭和兔肉送到张家的时候,一家人正围在一起喝稀粥呢。
一大碗稀粥里面就几粒谷子和两棵黑绿色的野菜,连一点油星子都看不到。
就算这样,张小花还喝得津津有味。
“锋哥儿,晓柔,你们这是......”
张家老娘起身问道。
“我们成婚,表姐送了礼,我们回礼来了。”
金锋笑着拿过一个空碗,盛了一碗米饭,又浇上一勺子肉汤和兔肉,笑着放到张小花面前:“小花,尝尝好不好吃。”
毕竟还是孩子,张小花立刻把稀粥碗放到一边,抱着米饭狂吃起来。
哪里还顾得答话?
“有心了。”
张凉哪里看不懂金锋的意思,只不过这是回礼,拒绝了不合适,只好收下。
知道后山没有什么猎物,张凉第二天路过后山的时候一点也没停留,直接进了老林子。
这天晚上回来的时候,足足背着三只野兔、一只狐狸和四只山鸡。
这次不用张凉推让,金锋主动把山鸡都拿走了。
野兔肉粗,远不如山鸡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