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2章
最典型的案例,便是襄阳青年团非法侵占蔡氏庄园的案件!这帮家伙在头目梁仲的带领下,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蔡瑁家族在襄阳郊外的产业霸占了,还把房屋、土地和钱粮私分,见者有份,这就是公然的违法行为!
蔡瑁究竟是不是封建主义分子,暂且不论,你有什么权力把别人的东西私自霸占分配?这不就是抢劫吗!尽管梁仲一伙,是响应刘纬号召的青年团,却为了一己之私违法犯罪,也难逃秋后算账,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下场!
再说强奸!青年团,顾名思义,主要以青年人居多,虽然男女都有,却主要都是男人!这样一群血气方刚,头脑发热的青年男子聚在一起,很难避免做出一些出格的坏事,结果引发了不少违背妇女意愿的强奸案!
这些案例,大多都是男青年团成员,利用“大串联”之机,在夜间休息,男女混睡的情况下,强奸猥亵了女青年团成员,还有的,更是严重扰民,趁乱祸害了不少良家妇女!
这是群众运动吗?这就是流氓强奸犯,不严惩他们,天理难容!
伤人害命的事情,也并不少见,有的人头脑一热,就管不住自己的手脚,利用批斗之机,殴打那些封建主义分子致死致残的,或非法斗殴,闹出人命的,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不过,长安城外青年军与暴民团的那场战斗,并不在其内,双方都是武装力量,是一场军事对抗,你死我活,造成伤亡,不能追究法律上的责任,除此之外,没有正当理由持械斗殴,造成伤亡的,就必须严惩!
这种斗殴,说白了,就是泄私愤,根本不是群众运动的范畴,与抢劫、强奸等行为如出一辙,都是披着正义的外衣,满足的只是一己私欲而已!
至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就更是私心所致,不必解释;
打砸损坏公私财物,更是愚蠢至极,这场群众运动,名为护国运动,顾名思义是为了保护这个国家,而不是毁了这个国家,你热血上头,把好好的东西给砸了,甚至放火烧了,不仅是个败家子,更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当然,话说回来,大部分青年人还是好的,他们胸怀爱国热情,维护民主政权,拥护皇帝刘纬的英明领导,没有违法犯罪,也没有作奸犯科的恶行,值得赞扬与称道!
但是,少数害群之马也不能宽纵,绝不能因为几条臭鱼,而腥了一锅汤!谁说青年团里就都是好人,工党之内,就全是坏人?不管是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概莫能外,一视同仁!
于是乎,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终于平息以后,督察院和大理寺成为了最繁忙的部门,公诉,判决,忙得不可开交!
被处决的卑弥呼乱党,总共才一百七十多人,可因为严重犯罪,而被处以绞刑者,竟然高达八百余人,受到刑事处罚者,更是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