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2章(1 / 1)

第6472章

但按照议会的现行制度,四大家族掌门人在场,只能接受问询,陈述事实,不能发表意见,误导议员,于是,刘瑾眼珠一转,当场向议长蔡瑁提出,要求立即进行投票表决!

这是个正当要求,质询案的提出者,有权要求投票!于是,在蔡瑁的主持下,议会进行了第一轮投票,可最终的计票结果,却令人十分尴尬,居然赞同和反对的票数差不多,刚好持平!

按照议会的表决规则,像这种抗诉的质询案,必须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才能通过,有一半参议员投了反对票,这就说明,质询案没有通过!

当然,这不是最终的结果,仅是首轮投票的结果,四大家族有权要求议会继续进行讨论,再行投票,但最多不超过三次!这个制度,是为了防止议会针对某项议案,不能达到多数票而产生分歧,给了大家一个可以改变立场和态度的机会!

然而,接下来的讨论,虽然愈发激烈,但说来说去,内容还是那些,没有什么新的论调,正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即使第二轮投票的时候,有些议员改变了立场,可令人尴尬的是,最终结果,仍是赞同和反对票数,各占一半!

如此看来,议会制度,确有其可取之处!虽然参议院的监督权看似太大,上管皇帝,下管百官,但前提条件却是,能获得三分之二支持票数!

除非整个议会,都被某种力量或某个集团所控制,否则,众口难调,谁敢保证自己的提案就一定能通过?这就是群体决策的优越性,避免了少数人主宰国家命运的弊端,成为实现民主政治的土壤!

但是,凡事有优点自然也就有缺点,如果三次投票都不能通过,这次的质询案,就会宣告失败!四大家族确实是无理取闹,但今后要是有人真的受了什么委屈,却无处伸张正义,连议会都帮不了他,可怎么办呢?

还有最后一条路,就是向大理寺直接提起诉讼,那是最后一个能说理的地方!

虽然同为司法系统,大理寺和督察院却有不同,后者只针对那些触犯刑律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再提起公诉,可大理寺呢,作为裁判机构,既审判刑事案件,也审理民事案件!

显然,四大家族以民告官,属于民事案件,如果他们提起诉讼,大理寺会受理的!

但是,四大家族真的不想闹到那一步,还是希望能在议会解决问题,毕竟现在的内阁丞相荀彧,原本就是汉国的大理寺卿啊!他们倒不担心大理寺徇私枉法,偏袒荀彧,而是在打官司方面,明显人家荀彧更加内行,这场官司,可未必能打得赢!

遗憾的是,怕什么来什么,参议院经过三轮投票表决,还是没能以多数票通过,四大家族无奈,只能最终告到了大理寺!这场闹剧,最终将以何种方式收场呢?且看下文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