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这些日子,她每一餐都凑合,不是她吃不起饭,是她真的太懒了,而且这个地方的中餐,也是一言难尽,不算太好吃。
孟易楚的手艺,她还是认可的。
“坐吧。”他拉开椅子。
任子怡弯身坐下,“哟,做这么多呢。”
“你先尝尝。”他递了筷子给她。
任子怡接过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味道熟悉的让她想掉泪。
不过好听的话,她也给不了他,“我告诉你啊,你讨好我没用的,最近学院里有一位年轻的教授,对我颇有好感,已经向我表白过很多次了,我决定跟他试一试。”
“外国人?”他平静的问。
“当然了,我也想亲个洋嘴。”
孟易楚笑了,不是他不相信任子怡的魅力。
是他对她太了解了。
任子怡不喜欢洋人,原因只有一个,毛多,味大。
“哦。”
“你不要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我现在审美变了,口味也重了,而且外国人长的普遍好看,生个混血儿,想想还挺美的。”
孟易楚配合的点头,给她夹了糯米甜藕,“这个很烂呼,你尝尝。”
“我也没想到在国外这么受欢迎,正好可以挑个好一点的。”她自顾自的说着。
“喝点?”男人不接她话茬,脸上带着笑,倒了半杯红酒,递过去,“醉不了。”
“我在任氏天天应酬,我酒量很大的,这点酒,确实醉不了我。”
男人微微一笑,“我听李灿说了,你应酬是不少。”
“牛鬼蛇神,都在这个时候给任氏颜色看,我不去应酬能行吗?”想起那些往事,任子怡没来由的心口淤滞,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孟易楚,其实我不怪你,只怪我自己没有能力。”
“你慢点喝。”
她望着杯中红色的液体,感慨,“要是我哥还活着,该多好啊。”
“不想砚哥了,咱们好好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