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回返天南界!(1 / 2)

极道剑尊 诸葛不亮 1334 字 1个月前

听见是宋子玉发了这么狠的毒誓,周王氏怔了一下。

堂外的百姓道:"连自己死后的事儿都咒上了,宋大小姐这个毒誓发得够狠的。"

"是啊!敢发这么狠的毒誓,看来宋大小姐没有说假话。"

"将证物拿上来。"

陈府尹对站在一旁的孙捕头说了一声。

"是。"

孙捕头拱手领命,去后堂将证物端了上来。

那证物便是一堆银子和两张银子,还一块包银子的布。

陈府尹看着堂上的证物道:"这里的五百两银子和这块包银子的布,在周榆被挖出来的时候,就在他身上。

五百两银子,跟宋子玉说的正好对得上。

这块布上也绣了个玉子,由此,可以断定这银子再到周榆身上前,应该是属于宋子玉的。"

"这、或许这银子就是我家夫君的呢!这块布有可能是宋子玉以前送给我家夫君的,我家夫君只是用这块布包了银子而已。"

周王氏怎么也不愿意承认是自己的夫君先勒索了宋子玉。

陈府尹道:"据本官调查,周榆自从出狱后,便在西街卖字画代人写信。

住的地方也十分简陋,就是三十文一月与人混住的小院儿,一间房里便住了五个人。

以他的条件,不可能拥有这么多银子。

你若不信,本官可以传与周榆同住的人前来问话。"

周王氏的肩膀垮了下来,证据就摆在堂上,大老爷又调查得这么清楚,由不得她不信。

"民、民妇信。"

见周王氏没有再胡搅蛮缠了,陈府尹竟然觉得有一些欣慰。

"所以"陈府尹高声道:"本官断定,周榆确实是勒索了宋子玉的钱财,周榆的要挟勒索之罪也是成立的。

按东宸律令,要挟勒索他人钱财,与打劫无异,根据打劫的金额量刑。

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两者,杖刑两百,流放北地十年服苦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