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男子叫狂鲨,善于射击,枪法几乎弹无虚发,平时要么不出手,要么就是风卷残云。
他一度有机会参加国际射击队,但出于对郑相思的报恩,就一直留在郑相思身边。
他跟另一名蛮力惊人的黑熊,给郑相思立下无数功劳,也给郑相思在郑家赢取一席之地。
这些年的顺风顺水,不仅让狂鲨地位水涨船高,也让他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一条狗被人吹捧多了,也就把自己当成狼。
所以得到郑相思的手印后,狂鲨瞬间气吞如虎。
他捏起一副墨镜戴上装酷,然后带着十几名保镖旋风般出门。
几个女伴跟着跑过去看戏。
沿途几个客人和保安来不及躲避,被狂鲨毫不客气一脚踹翻。
那份不可一世,给人好像抄家的锦衣卫。
“砰!”
狂鲨很快来到一零三门口,一巴掌打飞一名送酒的服务员,然后一脚踹了过去。
一声巨响,房门洞开。
十几人杀气腾腾涌入。
狂鲨也龙行虎步,一边踏入厢房,一边狞笑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