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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夙回来那天的早晨,我在妙音馆调戏美少年——新来的乐师浓眉大眼,眼神清澈干净,懵懂中除了透露出对金钱的渴望,就剩无知了,我喜欢。

我把百两黄金摆在他袍子下,他便两眼放光给我弹了首我不知道是什么曲子的曲子,而后十分有眼色地端着盘水果依偎到了我身边。

羞涩叫了声「公主」,细白手指破开了新橙。

我半瓣橙子都还没吃上,这美好氛围就被叮叮破坏得稀碎。

她提着裙摆一路横冲直撞、破马张飞,因为爱好举铁而被锻炼得孔武有力的臂膀,毫不费力提起我往外拖:「公主快跑,摄政王到城门口了!」

等我反应过来,人已经被她塞进了马车。

我不敢相信:「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说西戎兵强马壮,人均战神吗?」

「那谁知道了,王爷他神勇呗,」叮叮边说,手上也不闲着,举起帕子「啪」地糊了我一脸,反复地搓,「公主你也是,跟你说了要节制,脸上这又是谁的唇印子,好难擦。」

直到我一张脸差点被她搓出了血,她才满意,从口袋里掏出胭脂水粉:「不小心给你搓成素颜了,补个妆不?」

我的侍女,文能负责妆发穿搭,武能起哄架秧子怂恿别人茬架,我当下点头:「化,化个艳光四射的御姐妆,惊艳死赫连夙。」

叮叮手上一顿,实话实说:「公主你这是在为难我,化妆不等于整容,艳光四射也是需要底子的。何况在王爷面前,谁能惊艳过他,咱不浪费那化妆品了行不行,挺贵的都。」

她这样一说,我眼前立即浮现出赫连夙那张妖孽般的脸来,顿觉人生索然无味,后仰倒在靠枕,由衷地颓了。

我名义上的夫君赫连夙,大齐史上第一位外姓摄政王,我父皇临终前亲自封的。

他老人家自病重就在后悔,说年轻时候光顾着江山社稷,忽略了对后代的教育,自己英明一世,临了却被一双儿女拖了后腿。

儿子,也就是我阿弟,整天不务正业、耽于男色,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女儿,也就是我,整天不务正业、耽于男色,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如此下去,他百年之后萧氏江山岌岌可危,于是他不顾所有人反对,一日之内连下两道圣旨,一道是封上将军赫连夙为摄政王,为我阿弟辅政,关键时刻可以代行天子令。

一道是将我赐婚赫连夙,即日完婚。

用一个赫连夙同时解决两个难题,精还是我父皇精。

然而我不愿意。我一个大齐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天之骄女,自由自在翱翔的飞鹰,怎么能接受包办婚姻,何况那人还是赫连夙。

我生平有三怕,一是赫连夙,二是赫连夙,三是赫连夙。

不为别的,因为他从前是我老师——在我联合我弟捉弄跑了六七个教习以后,某一天,赫连夙出现在我面前。

行宫深处满院梨花做吹雪,铺天盖地的皑皑春色,他远远走来,一身竹色宽袍大袖,长发半束,明明是家常悠闲打扮,却亭亭独秀锋芒万丈,一出场就夺走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不知是不是早已习惯了走到哪里都被人围观,走得面不改色。从容趋近,惺忪眸光轻飘掠过我阿弟、掠过我,背着的那只手伸到身前,握着一条两根手指宽的戒尺。

他淡淡开口,道:「陛下让我来教公主和太子殿下两手本事,但我这人脾气不好,接下来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希望二位配合些,这样大家都好过,我早日向陛下交差,二位也好早日解脱。」

他用的根本不是商议的语气,而是下达命令。

赫连将军的盛名在大齐广为流传。他年少时便已是百姓茶余饭后八卦中的英雄,敢一人带一支孤军勇闯大漠,深入敌军内部,取敌军将领首级。

他升迁上将军的每一步,都由无数鲜血与枯骨砌就,艳鬼的面容、恶魔的心肠、杀神的手段。

我父皇拿这样的人来对付我和我弟,好比杀鸡用了宰牛刀,不仅大材小用,还使我和我弟的下场只剩了一个字——「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