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笨蛋,居然还没看出来我们是敌人。”罗宾拔出腰间手枪,对准众人。
“说,金狮子在哪里。”
“是手枪!”
“快,快去找武器!”
一群海贼大惊失色,满地寻找起武器来
然而他们当年带上来的长刀早已经生锈断掉,燧发枪也因为火药的发霉被当成烂木头烧掉。
惊慌失措之下,海贼们撞成一团。
“我的老腰~”
没用罗宾动手,海贼们自己把自己撞了个东倒西歪,哀嚎遍地。
一根拐棍悄悄滚落在罗宾脚下。
罗宾:“……”
拔枪恐吓的动作简直是多此一举。
“别杀我们,别杀我们,金狮子老大在那边!”
小弟们也是毫不犹豫的,把金狮子给卖了。
根据海贼们给出的地址,林奇在岛屿的深处发现了一座隐藏在森林里的研究所。
“轰!”
林奇站在简陋破败的研究所外,释放出自身庞大的威压。
“是谁?!”
金狮子感受到这股威压,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手中抱着的酒坛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老子的酒!”
空岛可没有地方卖酒,好不容易自酿出来的酒水浪费,金狮子一脸的心疼。
旋即心疼转为怒意,踩着两把名刀极速朝着洞口飞去。
今天不管是谁,通通死定了!
走出研究基地,久违的阳光照射下来,金狮子眯了眯眼睛,这才真正从醉酒中苏醒。
透过正午透过云层的阳光,不知是否是错觉,隐约看到了罗杰的影子。
当看到门口犹如门神般傲立的林奇,金狮子怒容消散,转为警惕。
这种恐怖的气势,如今大海上竟然出了这种怪物吗……
“你是谁?你是敌是友?你认识我?”金狮子一连问出三个问题,浑身肌肉紧绷。
近距离才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的气场简直是骇人听闻!
就算是当年的洛克斯船长,也没有对方那样的气场。
金狮子下定决心,一旦对方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他一定要率先动手,第一时间杀死对方,不给对方任何出手机会。
“看来你已经脱离世俗太久,竟连我也不认识。”
“我叫林奇,你不认识我不要紧,我认识你就好了,金狮子。”
“至于是敌是友,我想我们会成为不错的合作伙伴。”
林奇看着金狮子邋遢颓废的外表,无尽感慨。
秃顶的脑袋上插了一个木质船舵,船舵上乌黑一片,包裹上厚厚的包浆,
浑身脏兮兮的,金色的衣服已然被穿成黑色,金色的大胡子由于长年没有修剪挂到胸前,上面还沾着湿答答的劣质酒水。
两条小腿消失不见,樱十”和“枯木”两把名剑装于腿上作为脚的作用。
两把曾经的无上大快刀,深深的长进肉里面,已经和金狮子融为一体。
曾经的那个名震天下,力压罗杰,差一步成为海贼王的大海贼,居然颓废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