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太多犹豫,弯腰趴在许文冕背上。

陆星尘能做的事,凭什么我不能做呢?

我就要做。

而且,要做得比陆星尘更嚣张,更理所当然。

许文冕瘦削,背部算不得宽厚,但背着我往下走,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当。

听到许文冕带着点粗重的呼吸,我低声开口:“把我放下来吧,慢些往下走就成。”

“不用。”

许文冕拒绝,声音微沉:“脚腕本就伤到,要是继续走,会加重伤势,而且......”

他轻顿,声音很认真:“夫人很瘦,很轻,并不会给我造成任何负担。”

“是我自己力量不足。”

该说不说,解除误会的许文冕,在情绪价值这方面,提供得很好,听着都很欣喜。

没有一个女子喜欢听男人说:你可真胖,该减肥了。

也没有女子喜欢听男人说:就你这样的,也就我能抱得起你了,别人怕是扛不动。

这种贬低的话,还带着一股说教味道,听起来都格外影响心情,许文冕都成功避开了。

即便累得额头沁出薄汗,呼吸声都有些重,许文冕都没放下我,没让我脚沾地。

在陆星尘的言语举止中,我永远都是最差劲的,不值得任何人费心思的对待。

是以,这种被人呵护、在乎的感觉很特别,也让我觉得,自己并没有陆星尘所说的那么差劲。

我也很好。

真正应该反思的人,从来都不是我,而是陆星尘。

回到马车,就往城内赶。

在关城门前,回到城内。

在医馆看过脚腕,处理过后,我没回陆府,而是去了榆林巷的听水宅。

许文冕得知听水宅是我自己的宅邸,直接拒绝入内。

他说:“这于礼不合。”

“我不能污了夫人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