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莎莎听说李行要去上班,比李行简还紧张,准备了好些东西,从本子笔到上班的行头,包括饭盒,什么都准备了。

李行简看钢笔是万特佳的24k金笔尖的金笔,她虽然不常常摆弄奢侈品,但是也知道这个笔少说也要三五千。

李明理有一款派克金笔,花了李明理两个月工资买的,那可能是老头买的唯一一个跟生存没关系的东西,老头子特别的珍惜,那个都没有这个贵。

李行简都要笑疯了,她抱着宋莎莎道:“妈,我是去上班,是去当牛马,不是去比富的,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

宋莎莎拍着她的手道:“我也上过班,我那时候特别喜欢上班,如果我不离婚,可能就会一直上班下去,但是后来离婚了,不想再和宋承礼见面,我就忍痛把工作给了我嫂子,所以我哥才愿意让我去做政府还给我们的那些产业,因为他们都不想要,他们都怕扎手。”

宋莎莎就是这么起来的。

她笑道:“你别怪我肤浅,我就喜欢穿的漂亮的去上班,不然买了好东西都没有地方施展。”

李行简可以理解,项羽都说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何况是平凡人。

她若不是经历过了生死,这些东西肯定也是看重的。

李行简道:“行,那我就打扮的花枝招展去上班。”

宋莎莎道:“好,把我那一份也上了。”

其实李行简是想低调的,所以宋莎莎让她开那辆红车去上班她没同意,她选了一辆奥迪A6,黑色的,开车去上班。

这时候路上的车已经多了起来,堵车也是常有现象,但是女生有驾照开车的比较少。

所以李行简到了医院停车场停车的时候,一个女生抬手敲她的玻璃说:“哥哥,这个车位你能不能让给我?我是这里的医生,办公楼离这里比较近……”

李行简摇下玻璃道:“弟弟,不可以哦,我也好不容易找到的车位,你找下一个吧。”

女生身材和李行简差不多,属于娇小型,她穿着粉色的飞袖裙子,扎着天然卷的马尾,光看衣着打扮很有贵气,但是她五官偏老,尤其是颧骨略高,会扩大年龄感,这种脸是越老越年轻,但是年轻时候会显成熟。

所以她的装扮并没有多好看,反而显得有些违和。

不过李行简只是帮宋莎莎开店留下的职业病,喜欢看人脸和搭配,事实上她也只是看一眼而已,心理评价下,但是不会看人下菜碟。

而且也不会过多关注别人。

她说完就把玻璃摇上去了,然后熄火下车,挎着她的中号骆驼走了。

但是她不知道的,她走后那个女生对她的表现十分不满,对着她的背影说了句:“肯定是被包养的,开着男人的车有什么了不起的。”

“烦死了,还要找车位。”

李行简到了报到的地方,一个穿着白大褂,素面朝天的女孩子在办公桌前招待她。

她女孩子穿着软底拖鞋,马尾还是歪的,看起来很疲倦的样子。

事实上她皮肤暗沉,跟李行简说话的时候也确实是哈欠连连的。

她道:“你先坐着等一下吧,今天会有五个新人过来,等你们来了我一起给你们填报发劳保物品,这样省事一下。”

突然抬头,看李行简打扮的很精神,她笑了笑道:“我好像认识你,你是不是李行简?”

李行简点头:“你认识我?”

“是啊,咱们是校友啊,我是你大三界的学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