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拿了黄为民老婆五十万元的好处费,不,不只是五十万,前后总共拿过他们好几百万。
到底有多少,他也记不清楚了。
拿人钱财,总得为人办事。这是他的个性,要么不拿,拿了就要替人做事。
钟大魁在他的受贿圈里,这方面的口碑还是很好的。
钟大魁有的是关系和权力,他只要一个电话就能搞定这些事情,为什么不用电话来赚些钱?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钟大魁给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徐小军打电话,徐小军的办事效率非常高,接到他的电话后,第二天下午就给他打电话汇报道:
“钟市长,我了解过了,这个案件是由市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松斌负责侦办的。马上就要结案,将黄为民兄弟俩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这个李松斌,我是了解他的,不太好说话,很原则。”
“你连一个下属都叫不动,这个常务副局长是怎么当的?”
钟大魁喜欢先用责怪人的口气压住对方,然后才开导说服对方,这样效果比较好。
他知道这个案件一送到检察院和法院,就更加麻烦,只得宛转了一些口气:
“徐局长,只要案件还没有送出去,就来得及。这件事,你就帮着办一下,我让他们来找你,你看多少钱能摆平这件事?”
徐小军有些为难道:
“钟市长,我没有办过这种事情,还真说不出来。”
“你没有办过这种事?不会吧?”
钟大魁不客气地点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