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和凶手近距离接触,其实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他看见了一个关键的信息。
凶手的皮手套最里头,似乎是一个让人很眼熟的标志——那个标志看起来像是某个地方的LOGO,简洁明了不复杂,但可疑之处就在于凶手既然做出这样周密的计划,那不可能忘记这个明显会暴露身份的标志,还非要带着出来。
不管怎样,那个标志一定有些含义在其中。
郑煜盘腿坐在床上,仔细思考,忽然间脑中什么一闪。
他知道那个LOGO为什么有些眼熟了。
在黄美媛的记忆里,女儿胡觅去的那个夜店,不就是这个标志???
郑煜默默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手,猛地从床上翻起来,抓了东西就往外跑。门砰地一声关闭,隐没在暗处的凶手完全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一溜烟跑没影了。
凶手:“……”
郑煜一步三跳,蹦跶着下了楼,叫了辆出租车之后,直接在手机通讯录里翻出来了一个联系最为频繁的号码拨过去。
黄美媛也是有朋友的,既然一个人搞不定,那他干脆再拉个帮手。
虽然现在这个情况,他不能排除周围的所有人都有成为凶手的可能,但是直接把人叫过来,他一样可以有防备,总比藏在暗处偷偷摸摸的那个样子要好防备的多。
电话接通,里头传来一个懒洋洋的男声,郑煜没说废话,直接报了夜店的地址让对方过去,在大门口碰头,也不管对方什么反应,之后就果断挂了电话。
司机应该是知道地址是什么地方,情不自禁就看了眼后视镜,眼神有些诡异,又是不太能理解。
估摸着是当她一把年纪了还要去蹦迪,所以觉得稀奇呗。
郑煜懒得搭理,脑袋里飞快思考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胡觅是肯定要抓的,年纪轻轻,才十六岁,就夜店蹦迪跟人开房还打群架……这事儿真是干得有点过分了,所以等会儿他得先去把胡觅给抓住。
然后上哪儿住?
家肯定不能回了,凶手说不定还按照原计划等在那里,他死两次了都没抓到凶手一根毛,憋屈得不行——那就要么去找个酒店住下,要么就向人求助。
思来想去,后一个方案太危险,那只能选择去找个酒店住了。
那个凶手看起来只是针对黄美媛一个人,对她女儿胡觅貌似没什么兴趣,可是黄美媛一个普普通通的音乐老师,能跟什么人结仇?
头疼。
郑煜觉得自己快怄死了。
很快就到了地方,结了账之后出租车飞快开走了,他低头看了眼时间,现在是七点二十,夜店依旧还没开始上人,但已经开始在做准备了。
胡觅不知道来了没有,他走到门口,抬头看着上头挂着的一排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正在思考自己是进去等还是就在门口守株待兔,肩膀就忽然间被人拍了一下。
转过头,一个头顶发胶估摸着得用了一瓶的男人站在他身后,穿着黑色皮夹克,脚上一双锃光发亮的小皮鞋几乎要把人眼睛闪瞎,站姿也是无比风/骚。
关键是……这大晚上的他戴个墨镜?
能看见路嘛?
郑煜默默打量一圈之后,有些艰难地张嘴,“赵……亮?”
皮夹克男忽然皱眉,很不爽地把墨镜往下按了按,一脸你没病吧的表情盯着他,说:“谁啊?赵你个头,喊我Albert好吗?”
“……”
“啊什么?”
夹克男嗤了一声,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食指点在他肩头,用力戳了一下:“你喊我来这里,自己竟然都不知道打扮打扮?看你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哇!我的天啊!你这个鞋!你这个裤子还有你这个衣服?!”
“黄美媛,你是捡垃圾刚回来吗?”
郑煜默默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牛仔裤和运动鞋,在这环境里朴素是朴素,但也没那么奇怪啊不是很正常吗,不知道这样打扮怎么就像捡垃圾的人了。
“喂,说吧,怎么突然想起来喊我过来玩?”夹克男胳膊搭在他肩上,又是嫌弃又是不耐烦地推推墨镜,“难不成你终于想通,要跟我一起出去钓凯子了?”
说完这句话,表情忽然间变得特别精彩,满是跃跃欲试,“难得难得,早就跟你说了想寻找又一春就得多出来玩嘛,人生最需要躁动,你就跟我一起,管你半老徐娘还是残花败柳都一样让你滋润个够——啊,想想都觉得人生如此美好,美美,我们走!”
“……”
神经病。
郑煜一把把人推开,面无表情直接踏进夜店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