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日,叶芝打算在河畔行馆举办一场晚宴,并邀请莉莎这名血族参加。
她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恰恰是晨霜岭所缺乏的专业型人才,要是能将她赚上山来,领地的医疗建设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
“莉莎的品性是否如佩伦所说的那样,还有待进一步考察,如果她真的不伤害人类,把她招揽进晨霜岭也并无不妥。”
叶芝心想:“我虽然不能给她提供人血,但是鸭血、鹿血、猪血管够!”
都什么年代了,吸血鬼也该换一换新口味了!
“好俊俏的少年。”莉莎苍白美丽的脸颊上掠过一丝惊艳,低垂螓首,浓密睫毛下的红色眼瞳微微闪烁,暗忖道,“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甚至让我觉得很亲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莉莎哪会想到,这感觉一半是受叶芝天赋‘人畜无害”的影响,另一半则是与她“走丢”的那只蝠鲼魔有关。
血族暗自将这名银发少年记在心中。
与此同时,理查德院长对佩伦下达了最后通牒:
“我现在要带叶芝男爵去参观图书馆,夜幕降临之前,你最好写一篇赞美密涅瓦的十四行诗出来,送到我的办公室,否则就别想结业了!”
校外的街道之上,佩伦挺直腰杆,正午的阳光照射他傲气十足的精灵面孔,微笑道:
“十四行诗?这有什么难的,我现在就给你作一首就是了!”
前后思考不过片刻,一首辞藻华丽、立意不俗的十四行诗篇,已从佩伦口中朗朗念出。
理查德仔细倾听,神情逐渐变得古怪,道:“这诗好是好,可是离题了吧?我让你赞美密涅瓦,你怎么又去歌颂爱神弗蕾亚了?”
“因为我情不自禁,想要歌颂爱情。”佩伦神情淡定。
理查德无奈地叹了口气,道:“也罢,看来密涅瓦试炼的名额,与你无缘了……你还是去找寻爱神的领域吧,兴许还有望获得祂的祝福呢。”
“那我就先行告退了,院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