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佣人,他不可能留下话柄或者蛛丝马迹,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意外,况且他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结过婚,自然只能在外面动手,能把我带到外面的东西就只有汽车,刚好那段时间我的车子送去保养,我知道偷偷找人再检查一遍就会发现刹车出了问题。”
听闻,沈一安点点头,但还是有件事觉得很奇怪。
“妈,你和宋总出来,他难道不认识你?”
“我们十几年没见了,当年我因为操心,的确看上去十分憔悴,加上他满心满眼是外面的女人,好久都没有正眼看过我了,又怎么会发现我的变化?另外一点,我改回了娘家的姓,所以他只是觉得我很像却不能确定我是谁。”莫兰笑了笑。
“他总是约你,是不是对你还有......”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他找我哪里是叙旧,是诉苦,说赵玉卿什么都帮不了他,只知道买买买,宋越也是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搞砸了,让他在董事会面前很没面子。”
“呵呵,他以前肯定也对着赵玉卿这么说过你和宋先生,他还真是死性不改,不过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其实很懂女人,否则当初也不会在那么女人中选择了我,我来海城读大学,一直一个人住一套公寓,这就比那个时候一般的女生要富裕了,加上父母哥哥对我特别好,所以我不缺钱,天真烂漫,当一个男人没什么钱却愿意把一切投入给你,我就会有种错觉,他和我父母还有哥哥一样,是真心对我好的,现在想想只能说除了父母亲人之外,不会有外人对你掏心掏肺,哪怕是宋凛对你,我也敢说肯定是因为你身上某些特质对他很有利,他才会选择你。”
莫兰看着沈一安实话实说道。
沈一安点点头,她并不怀疑宋凛对自己的感情。
但宋凛也不可能没由来的爱她,肯定是因为她某些东西很利于他的生活或者说人生,他才会觉得他们合适。
单单合适二字,其实就是双方从对方身上找利于自己的特点。
比如宋凛于她而言,稳重聪明,让她生活和事业都省去了很多麻烦。
她要是和顾成这样的人结婚,现在估计都累死了。
人嘛,多少有点自私。
莫兰继续道:“可当初宋劲松对我便是那种不求回报无私掏心掏肺甚至恨不得失去生命的好,我也深陷其中,父母哥哥的劝道一个字都听不进去,直接嫁给了他,然后买了自己的公寓,还有一些父母留给自己的基金给了他创业的资本,要是没这些钱,他估计和普通大学生一样得从头做起,哪里有现在的豪门宋家?”
“难怪宋先生这么恨他的父亲,原来是因为这样啊。”沈一安微微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