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诉他们了,她和她公公、她婆婆还有她老公,他们四个人当中,她的罪过最重。
因为那天在饭菜中动手脚的人是她、把有问题的饭菜端到她女儿面前的人也是她,所以,她是主犯。
她有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她公公、婆婆和丈夫是从犯,罪过要轻一些。
当她得知她有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她吓得浑身都哆嗦了。
她没想到,她只是想撮合她女儿和季宏哲在一起而已,就要摊上官司。
她哭着对律师说,她只是希望看到她女儿快点结婚生子,想成全她女儿和她女儿的青梅竹马,她不是害自己的女儿,她没有罪,她不该坐牢。
律师用一种极度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她说,她不想坐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她女儿对警方改口供。
不然,这个牢,她必做无疑。
不但她,她公公、婆婆、丈夫,还有季宏哲和季宏哲的父母,都要坐牢。
一碗动了手脚的汤,要把袁家和季家七口人送进监狱。
只剩下她儿子和季家的老爷子、老太太还是自由身。
这还是因为季宏哲和他爸妈对警方撒谎,说他们家的老爷爷、老太太不知道他们做的事,这才保住了他们。
不然,两家十一口人,除了她儿子和她女儿,都得被关进监狱。
被关起来的日子,度日如年。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被判刑,在监狱里被关上几年,该怎么生活。
被关在里面,她脑子里想的都是住在小洋楼里舒舒服服过日子的情景。